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进口阿根廷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20〕3号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量:110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鲜食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鲜食柑橘进口。现将进口阿根廷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