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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7号(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公告〔2020〕77号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量: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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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6月30日